更新时间:2026-01-15 02:32 来源:牛马见闻
孩子是不是可以活下来供图 男孩亲属称辑 彭冲 校对 刘军
<p id="487G7R1O">近日?,广]东汕头金平区一名12岁男孩在餐馆内烫伤后死亡一事持续受到关注。</p> <p id="487G7R1Q">根据当地鮀江街道办事处通报,男孩张某与餐馆经营者周某是姑表亲戚,长期受周某一家照料。2023年1月2日,张某在店内烧水洗澡时不慎打翻锅,四肢被开水烫伤,周某为他购买了烫伤药膏,但孩子父亲未及时送医。8天后,张某被发现在店内死亡。警方调查确认,男孩死因系烫伤引发多器官炎症反应,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及休克,排除他杀。</p> <p id="487G7R1R">男孩亲属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补充,张某的父母均为智力残疾二级,监护能力有限。孩子去世前的近两年,长期住在周某家中,并在餐馆里帮忙。孩子父亲曾向亲属表示,并不知道孩子被烫伤。</p> <p id="487G7R1T">“如果及时救治,孩子是不是可以活下来?孩子烫伤后的8天到底经历了什么?”亲属始终对男孩的死因存有疑问。事发至今已有三年,他们仍在寻找答案。</p> <p id="487G7R1U">随着细节的进一步披露,这些疑问也引发了公众的讨论:为何一个本该得到更多关注和照料的未成年人,没能得到基本的紧急医疗救治?患有智力障碍的父母是否有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在这场夺走12岁少年生命的悲剧中,究竟谁该为此负责?</p> <p class="f_center"><br></p> <p id="487HA0JP"></p> <p id="487HA0JQ">图为去世孩子的照片</p> <p id="487G7R1V"><strong>男孩去世前一日曾系着围裙出现在餐馆门口</strong></p> <p id="487G7R20">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3年1月10日8时16分,金平区鮀江派出所接到周某的报警,称12岁的张某在餐馆内死亡。</p> <p id="487G7R21">据张某的亲属回忆,当天中午,她从同乡处得知孩子去世的消息,“第二天我们见到孩子遗体的时候,发现他的手臂、小腿上有伤口,都溃烂了,双腿肿胀严重。”</p> <p id="487G7R22">亲属称,他们曾向警方询问孩子死因,“警方说周某最初报案称,怀疑孩子是新冠发烧导致的死亡,(2023年1月9日晚)让他一个人在店里隔离。后来我们看到孩子身上的伤口,就要求尸检。”亲属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尸检未发现死者存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死亡的证据,死者符合四肢烫伤伴挤压综合征、多器官炎症反应致急性肾功能衰竭、休克死亡。</p> <p id="487G7R24">男孩亲属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通过警方得知,周某曾陈述,事发时孩子正在店内烧水洗澡,端着一锅热水时没端稳,热水洒到身上,导致四肢被烫伤,随后周某一家在网上购买了烫伤药膏。</p> <p id="487G7R26">亲属提供的2023年1月9日、也就是张某去世前一日的多段监控视频显示,他曾腰间系着黑色围裙出现在周某餐馆门口,其中一段视频里,他手拿银色盆,一瘸一拐地走向店内。“我们怀疑孩子在死亡前一天还在店内干活。”</p> <p id="487G7R27">据男孩亲属介绍,张某的父母均为安徽蚌埠人,因后天疾病患上智力障碍。证件显示,两人均为智力残疾二级。2008年前后,他俩跟随各自亲戚从老家前往汕头务工,经人介绍相识、结婚,于2010年生下儿子张某。张某身体健康,智力正常。起初,一家三口长期居住在出租屋,张某读小学的时候,孩子父亲长期跟随亲戚周某在工地务工,孩子母亲跟着周某一家在家做些杂活。</p> <p class="f_center"><br></p> <p id="487G7R2A">男孩父母的残疾证 受访者供图</p> <p id="487G7R2C">男孩亲属称,一家三口日常受周某关照,“有时孩子父亲在工地加班,孩子母亲不会做饭,母子二人就到周某家搭伙吃饭,周某一家会结算相应的伙食费。”</p> <p id="487G7R2E">大约2020年,周某一家在当地开了牛肉汤店。据这名亲属了解,男孩经常在上学前和放学后到餐馆帮忙干活,“孩子出事那年,我们走访了周边的商户、菜市场的商贩,也查看了孩子父亲和周某女儿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孩子经常去菜市场帮餐馆买菜,还在店内帮忙打扫卫生。”</p> <p id="487G7R2F">另一名住在男孩家附近的亲属也告诉记者,周某的店铺开业几个月后,周某便让男孩搬进自己家。她在菜市场做生意时,常看到男孩清晨来采购豆芽、海带等食材。</p> <p id="487G7R2H">男孩去世后,亲属曾向孩子父亲了解情况。孩子父亲称,2023年1月9日晚,周某曾给他打电话,告知孩子晚上睡在店里,让他送床被子。当晚,孩子父亲到店门口把被子交给周某后离开。</p> <p id="487G7R2I">亲属称,孩子的父亲日常可与人进行简单沟通,“一般周某一家让他做什么,他就会去做什么。”</p> <p id="487G7R2K">“孩子这两年都是住在周某家,为什么死前一晚要住在店里?我们怀疑当晚孩子可能已经很严重了,孩子身边有没有人照顾?”针对这些疑问,男孩亲属曾多次向当地警方反映情况,希望立案调查。2025年11月,家属收到了最新的答复,警方称,经联合调查,未发现张某被他人故意烫伤的情况,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p> <p id="487HA0JR"><b>医生:未成年人烫伤后72小时是关键救治窗口 </b></p> <p id="487G7R2O">“孩子住在周某家,为什么不在周某家洗澡,要在店里烧水洗澡?就算是被烫伤,如果及时救治,是不是可以活下来?孩子烫伤后的8天到底经历了什么?”亲属始终对男孩的死因存有疑问,事发至今已有三年,她仍在讨说法。</p> <p id="487G7R2Q">亲属也曾联系周某,“周某给的回复就是,出于人道主义,愿意给几万元补偿,我们没有接受。”</p> <p id="487G7R2S">新京报记者多次就此事拨打周某电话、发送短信,均未得到回复。</p> <p id="487G7R2U">针对尸检报告中提到的男孩死因,记者咨询了应急管理部应急总医院烧伤整形科主任医师陈远征。他表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烫伤发生后的72小时是关键救治窗口。如果烫伤面积超过5%、深度达二度及以上,或涉及头面颈、手足等关键部位,应尽快前往正规医院烧伤科就诊,接受专业补液、清创及防治感染治疗,若仅依赖烫伤药膏、自行处理,可能延误病情,引发后续感染、脏器损伤、休克等致命后果。</p> <p id="487G7R2V">陈远征称,从男孩的情况推测,他的烫伤程度可能未达到重度或特重度标准,因此在受伤初期,即便未进行专业补液治疗,仅通过简单药物处理,机体仍能维持基本运转。</p> <p id="487G7R31">“但危险的核心在于创面未及时正规处理。”陈远征解释,若创面护理不当,会逐步引发局部感染,进而可能发展为脓毒症、感染性休克。同时,创面持续渗液会引发水电解质平衡紊乱、酸碱失衡,再叠加感染可能带来的寒战、高热等症状,病情会逐步恶化。而当机体液体量长期不足时,会首先影响肾脏功能,若尿量持续少于400毫升(少尿标准),甚至少于100毫升(无尿标准),会进一步引发连锁反应,导致其他脏器功能衰竭,最终致命。</p> <p id="487G7R33">“这也是通报中提到的,为什么男孩最后出现了急性肾功能衰竭及休克,并最终引发死亡。”陈远征说。</p> <p class="f_center"><br></p> <p id="487G7R36">张某去世前一日,腰间系着黑色围裙、拿着盆出现在餐馆门口 受访者供图</p> <p id="487HA0JS"><b>父母和周某均有及时救助义务,烫伤是否为“工伤”需厘清</b></p> <p id="487HA0JT">在此事件中,身为智力残疾人的张某父母是否具备监护能力、男孩烫伤后未获及时救治导致身亡的责任归属等问题,也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p> <p id="487G7R39">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东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成年人张某烫伤后,法定监护人(父母)以及长期照料他的餐馆老板周某,均负有及时救助治疗的法定义务。</p> <p id="487G7R3B">刘东晨认为,张某父母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保护义务,但均为智力残疾二级,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能力受限。二人将孩子交给亲戚周某照顾,且周某自愿承担照料责任,双方依法形成了委托关系,周某应当承担主要监护责任,孩子父母应当承担次要监护责任。具体监护责任的大小应当根据具体情节来确认。</p> <p id="487G7R3D">若家属陈述属实,张某长期居住在周某家中且由其自愿照看,双方已形成临时监护关系,该照看义务属于法定义务。法定义务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义务并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p> <p id="487G7R3E">刘东晨解释,一方面,孩子烫伤四肢,周某应当预见到病情危急,不及时送医可能引发严重后果,但仅购买了药膏。另一方面,若有证据能证明,周某在孩子伤情严重的情况下仍让他在餐馆干活,甚至将发烧的孩子独自留在店内居住,最终导致孩子死亡,那么周某未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与孩子的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其主观上也可能被认定为具有严重过失,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周某的行为或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p> <p id="487G7R3G">结合警方出具的鉴定意见,可以明确此案不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杀人罪,“但在现有证据及家属陈述属实的前提下,不排除案件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可能,警方应当立案调查。”刘东晨说。</p> <p id="487G7R3I">此外,刘东晨还提到,有一个关键问题需要厘清:孩子烧水究竟是为个人洗澡,还是满足餐馆工作需要?</p> <p id="487G7R3K">他指出,孩子在课余时间帮衬周某一家,在法律上通常属于“情义行为”,但如果家属陈述属实,孩子存在固定的工作内容与时间,即长达两年多为餐馆采购食材等,其行为已超出“情义”范畴,应认定为“帮工行为”,周某的行为则属于用工行为。</p> <p id="487G7R3M">“如果(孩子烧水)是为餐馆工作需要,则属于工伤;如果是为个人洗澡,餐馆本身不具备洗澡功能,则属于周某未能提供正常生活待遇,同样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童工无论因工受伤还是非工受伤,用人单位都需承担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p> <p id="487G7R3O">刘东晨说,周某未及时送医导致孩子伤情恶化,无论从监护责任还是用工责任来看,均需对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包括刑事责任。</p> <p id="487G7R3Q">1月13日,男孩亲属委托的律师王卫洲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家属已于1月12日就餐馆主要经营者周某及其女儿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虐待等案由,向警方报案。目前,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已受理该案。</p> <p id="487HA0JU">因对通报表述真实性存疑,亲属已申请撤销《情况通报》 </p> <p id="487G7R3U">而在家庭之外,社会也应对这样一名未成年人提供应有的支持。</p> <p id="487G7R40">刘东晨表示,针对外来务工的残疾夫妇(含智力障碍等情形),当地街道可联合公安或社区服务机构,以及民政、残联、教育、人社、卫健等部门,依法依规落实帮扶责任。具体而言,要为流动人口办理临时居住证,主动核实其家庭情况,协助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医疗救助、社保资助等。</p> <p id="487G7R42">此外,尽管法律并未强制要求智力残疾父母必须进行监护能力鉴定,但当监护人资格存在争议或发现监护人存在履职风险时,可由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民政、残联等利害关系人或组织,向法院申请启动监护能力认定与鉴定程序。</p> <p id="487G7R44">两名亲属曾透露,据他们了解,孩子小学毕业后并未继续读书。新京报记者曾就此事向相关中学和街道办核实,对方拒绝了采访。</p> <p id="487G7R46">“若学校未及时排查张某辍学情况或未向监护人、相关部门报告,则违反《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需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刘东晨表示,若相关部门发现张某存在辍学、长期在饭馆帮工等情况,应第一时间联合教育部门督促其监护人落实义务教育,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童工使用行为并依法处置。同时应协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残联等单位,向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监护能力鉴定及监护权变更特别程序,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推进监护权调整工作。</p> <p id="487G7R48">后续,街道需联合新监护人、居民委员会、学校等主体,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回访家庭生活状况与监护履职情况。“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这些监管责任往往很难落实到位。”刘东晨说。</p> <p id="487G7R4A">律师王卫洲告诉新京报记者,今年1月9日,他已受男孩亲属委托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撤销鮀江街道办事处于今年1月6日发布的关于男孩张某被烫伤致死事件的《情况通报》。</p> <p id="487G7R4B">申请理由包括家属对通报中关于“孩子在店内烧水洗澡”的表述真实性存疑,同时通报未提及张某父母存在智力障碍的情况,且未写明张某长期在周某所经营的餐馆内帮工的相关事实等。</p> <p id="487G7R4D">新京报记者 熊丽欣 实习生 尹诗琪</p> <p id="487G7R4E">编辑 彭冲 校对 刘军</p>
Copyright ® 版权 所有:吉林日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ajilinwang@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0431-88600010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号:吉B-2-4-20100020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爆料电话:0431-88601901